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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体系!四川出台省重点项目管理办法

2026-02-26 11:57:15 稿件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王万川校对:赵丁责任编辑:黎琦审核:张瑞灵

四川经济网讯(记者 蒋师帅)近日,省政府印发《四川省重点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贯彻落实“高质量抓项目、抓高质量项目”要求,旨在建立健全四川省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体系,进一步优化政策供给,更加有力保障项目规范有序加快实施。《办法》共七章三十四条,由总则、科学确定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机制、服务保障、激励表扬、附则组成,自2026年2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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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网站截图

《办法》明确,省重点项目是指符合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等要求,投资规模大、产出效益好、体现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对四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支撑引领和导向示范作用,按程序审定并印发的项目。        

根据《办法》,省重点项目依托“天府项目通”智慧调度平台,按照谋划储备、加快前期、建设实施、竣工投用四个批次,实行分类入库、滚动实施。其中,谋划储备项目是指处于前期策划阶段的项目;加快前期项目是指拟于未来1至2年开工的项目;建设实施项目是指当年新开工及续建项目;竣工投用项目是指当年建成、计划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项目。

《办法》提出着力完善或建立九大工作机制:完善重点项目储备熟化机制,成熟一批、转化一批;完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和重点项目推进对接机制,推动项目尽快签约落地实施;建立产业项目培优育强服务机制,推动项目早达产早见效;同时,完善重点项目监测督导机制、省级重点推进项目调度机制、重点项目分级协调机制、线性基础设施交叉跨(穿)越机制、投诉举报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

在服务保障方面,《办法》提出系列“硬核”举措:用地指标应保尽保,推行“用地保姆”一对一服务;用林定额由省级全额保障;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实行环评提前介入、快速审批;能效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的项目,能耗替代量由省级统筹支持;涉水审批时限压缩、流程简化。同时,强化融资服务,鼓励发行债券、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直接融资,引导国有和民间资本积极参与。

《办法》明确,对省重点项目实施成效明显的市(州),将在前期工作经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等方面予以激励;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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