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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经济网甘孜讯(友珍 格绒布尺 记者 杨琦)“阿爷,以后取水口上游不能‘耍坝子’,也不能搭帐篷了,这是新出台的水源保护条例规定的。”3月11日,甘孜州白玉县建设镇亚通村村民泽仁接过汉藏双语版《甘孜藏族自治州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认真聆听白玉县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的讲解。

白玉县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向村民作宣讲
当天是甘孜州第13个生态日,《甘孜藏族自治州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正式施行。白玉县生态环境局紧扣这一节点,深入水源地周边村落开展宣讲活动。
据了解,该《条例》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上位法,结合甘孜州高原牧区的水源分布特点与实际管理难点量身定制,标志着甘孜州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迈入了精细化、法治化新阶段。
宣讲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入户面对面讲解等形式,将条例中的“书面语”转化为群众听得懂的“本地话”,重点解读了“严禁在水源地从事可能污染水体的畜禽散养”“禁止在水源地核心区开展‘耍坝子’、露营等可能影响水质的活动”等条款。

发放宣传资料
“以前我们放牛,都是把牛赶到水边直接饮水,从来没想过不对。现在听工作人员讲解才知道,这样会污染水源,以后不能再这么做了。”村民泽仁拉姆感慨道,“法律这么规定,是为了我们大家的健康,一定支持!”
此次入户宣传活动累计发放藏汉双语宣传资料1000余份,走访家庭30余户,通过“以案说法、以事说理”,让水源保护意识在群众心中落地生根。
白玉县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施行不是终点,而是深化保护的新起点。接下来,该局将持续深化“入户宣讲+精准服务”模式,将法律法规转化为群众自觉践行的生活习惯,深耕高原“水文章”,以实际行动守护好甘孜人民的“生命水源”。
(白玉县融媒体中心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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