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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经济网讯(记者 刘婕 实习记者 唐诗 文/图)3月13日,在四川省“保护消费权益 提升消费品质”新闻通报会上,省公安厅发布四川省公安机关打击食品和知识产权领域犯罪“3·15”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案例中有3起涉及假冒商品、商标,涉案金额最高达1.1亿余元。

新闻通报会现场
案例一:宜宾“3·27”假冒“特供酒”注册商标案
【基本案情】
2024年3月,宜宾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假冒“特供酒”注册商标案,摧毁一个集生产、仓储、销售于一体的集团化犯罪网络。张某某等人在外省成立公司,从某地购入假冒高端白酒,在多个电商平台引流销售,涉案金额1.1亿余元。公安机关通过情报分析研判获取线索,采样鉴定验证,秘密侦查经营,组织跨省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查扣大量假酒及违禁品。主犯张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典型意义】
该案犯罪分子打着“特供”“专供”旗号实施营销,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并损害政府形象。公安机关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打击整治,依法查封违规商品链接,发出警示通报。责令电商平台下架同类商品,强化对“特供”类虚假宣传的治理,切实规范市场秩序。
案例二:乐山“2024·1·05”销售假冒电动车充电器案
【基本案情】
2024年1月,乐山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销售假冒知名品牌电动车充电器案。陆某某等人从外省购入无合格证充电器,在电商平台贴牌销售某知名电动车品牌产品。经鉴定涉案产品存在过载、无断电保护等安全隐患。公安机关认真受理群众举报,结合媒体报道与平台的信息支持,研判出“低价—异地发货—贴牌”作案规律,锁定生产、销售及商标制作窝点6处,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查扣伪劣充电器1.6万余个。主犯陆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典型意义】
该案针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痛点,打击矛头指向“小配件大风险”隐患。伪劣充电器易引发火灾,威胁公共安全。公安机关案后向市场监管、消防部门发出整治提示函,推动源头地加强生产监管。案件警示消费者勿贪便宜购买非原装充电设备。
案例三:成都“2·18”假冒注册商标案
【基本案情】
2025年6月,成都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跨省假冒注册商标案,摧毁一个涉及多地的犯罪网络。犯罪团伙以公司为掩护,从外省低价购进假冒品牌运动鞋,采用“收取加盟费+会员制+以旧换新”模式,在全国23个省市发展“换鞋吧”加盟店395家。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3名,捣毁窝点12处,查获假冒品牌运动鞋3.7万双,查明销售假冒品牌运动鞋51.7万双,涉案金额4100余万元,该案已提起公诉。
【典型意义】
该案是公安机关全链条打击新型、跨区域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典型案例。犯罪团伙利用“加盟连锁+会员消费”模式快速扩张,迅速构建起遍布全国23省的售假网络,严重破坏市场营商环境,侵害消费者权益。公安机关通过深挖,发起跨省集群战役,实现了对生产、存储、销售及加盟推广等环节的全链条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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