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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笔者从雨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获悉,近日,雨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雅安市雨城区推广使用可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防止白色污染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结合雨城区实际情况制定,核心目的是防治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污染,保护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印发实施意见
此次印发《实施意见》,主要是因为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包括超薄塑料袋、地膜、塑料餐具、快递塑料包装等)属于高分子聚合物,不易降解且回收处理困难,长期使用会持续加剧生态污染,严重影响群众身体健康。可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具有实用性强、易降解、无污染、使用安全等优点,推广使用这类产品,既能有效遏制“白色污染”,也是雨城区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守护生态环境的具体实践。
《实施意见》的印发,对雨城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能带来多重好处:一是有效遏制白色污染,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助力雨城区向白色零污染城市迈进,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二是鼓励可生物降解塑料降解技术研究及成果转化,引导相关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可生物降解塑料制品产业发展,带动相关项目落地见效;三是规范市场秩序,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要求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推广可降解产品,营造绿色环保的市场环境;四是强化全民环保意识,通过广泛宣传引导,让生产经营者和群众自觉抵制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养成绿色消费习惯。
为确保《实施意见》落地见效,文件明确了实施范围、具体措施和各部门职责分工,实施范围覆盖雨城区各级公共机构,以及商场、超市、餐饮场所、农业生产场所、邮政快递网点等重点区域。雨城区将从政策调控、市场监管、宣传引导等方面发力,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该《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施行,下一步,雨城区将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责任,稳步推进可生物降解塑料制品推广工作,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协同共进。
(胡月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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