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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经济网讯(记者 廖振杰)3月23日,记者从四川省科技厅获悉,为进一步促进科研诚信建设,营造良好创新生态,健全完善现有制度机制,该厅联合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起草印发了《关于改进横向科研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共11条,围绕横向科研项目范围、管理制度、责任机制、诚信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
记者了解到,所谓横向科研项目,是指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境内外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委托,通过合同方式开展合作研究、委托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形成的非财政拨款类科研项目,具有鲜明的市场导向与需求驱动特征。
在项目范围方面,依据横向科研项目面向市场需求的特性,《指导意见》支持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形成明确的横向科研项目管理规定,充分赋予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在横向科研项目管理中的自主性,同时强调遵守法律法规和财经有关政策,坚持“放管服”结合原则加强管理。
在管理制度和责任机制方面,明确了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的主体责任,鼓励充分下放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权限,赋予项目负责人经费支配权,以更大程度激发科研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在全生命周期管理方面,提出了合同管理、经费管理、结余经费管理、验收管理、监督机制和诚信建设等方面的管理要求和意见。
在横向项目成果评价方面,提出了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将符合条件的横向科研项目向科技厅进行备案,纳入省级科技计划管理体系,推动各单位为纳入的横向科研项目在职称评定、绩效考核等方面提供同等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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