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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步即“全人群覆盖”!2027年四川将全面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丨直击政策吹风会①

2026-03-30 18:05:11 稿件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王颖校对:陈晨责任编辑:胡敏审核:张瑞灵

四川经济网讯(记者 李露萍 实习记者 唐诗)3月30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政策吹风会,就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有关情况进行介绍。会上,省医保局副局长彭波围绕参保范围、待遇水平等进行了详细解读。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为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提供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记者从会上获悉,四川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将于2026年在有条件的统筹区启动,2027年全省全面实施,2028年基本构建起责任共担、公平适度、科学规范的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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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乔薇 摄)

谁能参保?待遇如何?

“用人单位以及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未就业城乡居民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长期护理保险。”彭波特别提到,18周岁以下人员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抚养人等参保,不单独缴费。

在待遇水平方面,彭波表示,目前四川长护险制度起步阶段保障重度失能人员,执行国家统一的长期护理服务项目目录。经失能等级评估认定为重度失能的参保人,可通过居家护理、社区护理、入住机构护理等方式享受待遇。待遇享受不设起付标准,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上年度全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

此外,彭波介绍,我省对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和长期护理服务机构实行定点管理,执行国家统一的失能等级评估标准和长期护理服务项目。同时,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养老服务机构申请成为长护险定点机构,提高城乡基层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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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波介绍有关情况(乔薇 摄)

就业人员和城乡未就业居民同步纳入有何考量?

与国内多数城市“先职工、后居民”的渐进式路径不同,四川在制度起步阶段便直接将就业人员和城乡未就业居民同步纳入覆盖范围。

彭波解释,这一安排基于三方面考虑:一是社会公平,覆盖全民的制度设计更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险制度的公平统一原则;二是现实需求,居民群体老龄化程度更高、收入稳定性较差,面对失能风险的抵御能力更薄弱,更需要制度托底;三是制度推广,我省居民医保参保人数接近职工医保的3倍,若长护险仅覆盖就业人员,难以形成规模化的服务体系。

彭波表示,四川已开展近10年的试点工作,积累了丰富经验,具备全面推开的管理基础。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社会对推行长护险的呼声也十分强烈,因此我省从一开始就实现制度全人群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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