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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经济网讯(记者 苏俊)5月11日,记者从崇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由该局牵头联合崇州市住建局、市规自局等相关部门,从即日起在崇州全市范围内开展存量建筑垃圾拉网式大排查与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秩序,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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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专项治理行动将重点对全市范围内的存量建筑垃圾进行彻底“过筛”。相关部门将对辖区内各类建筑工地、居民区及偏僻角落进行全方位排查,凡未按规定处置、随意堆放的建筑垃圾,一律登记在册。治理工作将严格实行“销号制”管理,确保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坚决消除存量垃圾带来的环境污染与市容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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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行动在清理存量的同时,将依法严惩各类违规倾倒行为。崇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对违规成本作出明确预警:针对个人违规倾倒行为:个人若为图方便,将装修废料、砖渣等随意倾倒或乱堆放,将被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针对非法运输行为:运输企业或单位若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擅自运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针对企业违规倾倒行为:列入本市名录的运输企业若擅自倾倒建筑垃圾,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清除污染,并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其他单位擅自倾倒的,将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为引导市民依法依规处置建筑垃圾,崇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提示,居民家庭装修或建房应遵循以下规范流程:一是提前备案。装修动工前,应主动向所在物业或街道办事处咨询,并按流程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二是分类收集。必须将水泥块、砖屑、瓷砖等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严格分离,严禁混装混倒。三是正规清运。应委托具备运输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清运,并签订清运协议,确保垃圾被运送至指定的消纳场所,切勿委托无资质的“黑车”或个人处理。
存量建筑垃圾不仅占用土地资源,还易引发扬尘及水土污染。崇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呼吁广大市民,自觉履行环保责任,不乱堆不乱倒,共同维护整洁、宜居的城市生活环境。相关部门也将持续加强监管与执法力度,对建筑垃圾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图片由崇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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