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28-86696397 商务合作:028-86642864
四川经济网攀枝花讯(记者 徐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为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医疗护理服务的一项新的社会保险制度。5月28日,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攀枝花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决定在全市统一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攀枝花也由此成为四川省长期护理保险全面建制以来首个落地实施的城市。这既是该市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关键一步,也是攀枝花作为全国唯一地市级共同富裕试验区的又一先行实践。
5月29日,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政策吹风会,攀枝花市医保局、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就《实施细则》进行详细解读。
据了解,攀枝花市将从2026年6月1日起统一施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目前,配套政策、信息系统、定点机构准入、服务落地、宣传培训等工作正同步加速推进。

政策吹风会现场(谭浩 摄)
回应民生之盼,补齐制度短板
当前,攀枝花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全市60岁、65岁及以上常住人口占比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一人失能、全家失衡”成为许多家庭的现实难题。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就是要通过社会互助共济,切实减轻失能人员家庭经济和照护负担。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制度安排,也是攀枝花市委、市政府回应群众急难愁盼的郑重承诺。
《实施细则》具备五大核心亮点
《实施细则》共七章三十三条,系统构建了攀枝花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
亮点一:全域覆盖全员参保,民生保障不落一人
攀枝花市长期护理保险实行城乡统筹,用人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未就业城乡居民全员覆盖、同步启动。18周岁以下未就业人员可随父母或其他法定抚养人参保,不单独缴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无法跟随参保的,可视同参保。
亮点二:筹资机制多元共担,确保制度稳健运行
建立用人单位、个人、财政三方共担的可持续筹资机制。单位职工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将基本医保单位缴费费率降低0.15%用做长护险单位缴费费率,不增加用人单位负担;退休人员缴费可从医保个人账户代扣代缴;未就业城乡居民在个人缴费的基础上由政府补助50%;困难群体按规定享受参保资助,确保应保尽保。
亮点三:服务方式自主选择,照护服务就近可及
经失能等级评估认定为重度失能的参保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居家护理、社区护理或入住机构护理的方式享受待遇,就近就便接受照护。其中,长护险基金对居家和社区护理,按服务时长付费,对机构护理按床日付费。
亮点四:待遇水平就高设置,群众受益最大化
攀枝花市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不设起付线,待遇标准按照全省最高支付限额测算设置,最大程度保障参保人权益。参保人员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经评估达到重度失能的,自评估结论出具次月起享受待遇。
按就业人员参保的,最高每月可报销1495元。
按未就业城乡居民参保的,最高每月可报销1040元。
亮点五:全程从严闭环监管,守牢基金安全底线
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单独建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构建医保主管、多部门协同、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的全方位监控体系,对评估、服务、结算全链条闭环监管,对欺诈骗保“零容忍”,让每一分基金都用在失能人员的床边、身边、心坎上。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