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蓬401井组地面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各位公众:
你们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都蓬401井组地面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向各位公示,以广泛征求受项目影响的公众、关心项目建设的公众、专家、组织对项目实施的意见与建议,起到预防、减轻或消除项目实施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的目的。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都蓬401井组地面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
建设内容:新建都蓬401井站—都蓬201集气站DN150输气管道1条(同沟敷设通信光缆),管线长度约6.0km,设计压力3.99MPa,设计输气量6×104m³/d。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028—65286038
三、环评单位基本信息
环评单位名称: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西路甲50号1号楼401、402室
联系人:吴工
电话号码:18331128521
邮箱:809783489@qq.com
四、公众意见表及环境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途径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R0v0UQ92-byKRW_kt6G6eQ?pwd=mxp2
提取码: mxp2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2
纸质报告书查阅途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是项目周边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
1、拨打联系电话。
2、以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公众意见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公布日起10个工作日。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