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法院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审判工作白皮书 三年审结案件调撤率近六成
四川经济网德阳讯(记者 闫新宇)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全面展示司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成效,回应社会关切,3月13日,广汉市人民法院召开涉消费者权益保护新闻发布会。
会上,广汉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杨云开发布了《四川省广汉市人民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审判工作白皮书(2023—2025年)》,民二庭庭长曾方蓉发布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新闻发布会现场
案件总量攀升,司法保护“量质并举”
据杨云开介绍,2023年1月至2025年12月,广汉法院共受理一审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3100件,审结3038件。2025年案件数量同比增幅超60%,反映出市场活力迸发与消费者维权意识持续增强。
白皮书显示,广汉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近三年调撤率均保持在55%以上,2023年调撤率高达60.75%。在审判程序上,简易程序与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年均超80%,2025年买卖合同纠纷平均审理周期仅为51.84天。尤为亮眼的是,广汉法院构建了“民事维权+刑事惩治”的协同保护体系,近三年审结食药安全、消费欺诈等刑附民及刑事犯罪案件24件,67名被告人被判刑,判处罚金约700万元。
聚焦新兴业态,司法应对“精准有力”
随着数字经济与消费升级,广汉法院审理的消费纠纷呈现出网络化、新型化、民生化的特点。预付式消费、网络直播带货、盲盒经济等成为纠纷“重灾区”。白皮书特别指出,体育健身、美容美发、教育培训三大行业的预付式消费纠纷占比高达37.96%,主要存在“卷款跑路”“霸王条款”及“服务缩水”三大侵权乱象。
针对这些痛点难点,广汉法院积极发挥司法能动作用。一方面,依托集中管辖德阳地区百万以下知产案件的职能优势,审结涉“泡泡玛特”“泸州老窖”等知名品牌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303件,调撤率达64.37%;另一方面,通过发布《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司法文件,明确“七日无理由退款”及“经营者卷款跑路”的惩罚性赔偿规则。
发布十大案例,司法指引“可感可知”
在典型案例发布环节,曾方蓉通报了涵盖网络购物、食品安全、医美服务、预付式消费、知识产权等多个领域的十起案例。这些案例不仅包含了“非法使用工业松香加工畜禽”的刑事重拳,也有“‘口水油’火锅”案的从严惩处,更有“健身房退费”纠纷的柔性调解,以及“泡泡玛特”IP形象被侵权等新型案件。
曾方蓉表示,发布这些案例旨在“审理一案,教育一片”,通过鲜活的司法判例,一方面警示经营者要严守法律底线,诚信经营;另一方面也为消费者在面对类似陷阱时如何取证、维权提供了清晰的路径指引。特别是针对老年群体保健品诈骗、未成年人网络游戏充值等新情况,案例汇编给出了明确的司法态度和保护边界。
杨云开强调,司法保护仅是消费者权益保障体系的最后一环。下一步,广汉法院将持续深化全流程网上办案,推行要素式审判,提升解纷效率;同时将积极融入综治中心“一站式”平台建设,加强与市场监管局、消委会等部门的联动,构建“源头预防、过程监管、末端化解”的全链条治理格局。通过持续开展“送法下乡”“法治赶场”等靶向普法活动,不断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共同守护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
(图片由广汉法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