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结案件1.71万件、发放救助金2.61亿元……四川法院“十四五”司法救助工作交出暖心答卷
四川经济网讯(记者 蒋师帅)3月27日,四川高院举行司法救助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十四五”时期全省法院司法救助工作情况,发布一批典型案例。
据介绍,“十四五”时期,四川法院司法救助工作以“如我求助”意识推动“应救尽救”理念落实落地,司法救助扶危济困、救急解难的价值功能充分释放。全省法院审结司法救助案件1.71万件,决定救助1.61万件,向1.97万名涉诉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2.61亿元,救助案件总量居全国法院第一,救助人数和救助金额稳居全国法院前列,基本构建起覆盖全面、程序规范、衔接顺畅、保障有力的工作格局。

发布会现场(图据四川高院)
在完善司法救助流程与标准方面,四川法院畅通“移送线索、审核立案、决定救助、发放资金”各项程序,案件办理平均天数11.79天,用“速度”保证“温度”,以“效率”护航“公平”。同时,推动、参与修订《四川省司法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司法救助分类量化标准》,制发相关实施细则,确保资金向最急需者倾斜,让救助资金真正成为“救命钱”“救急钱”。此外,四川高院还与民政厅等23个部门会签《四川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一体提升家庭困难情况核实的便捷性和准确性。依托办案平台开展案件全流程实时监测,实现救助金“申请、审核、审批、发放”闭环监管,持续提升资金使用安全性、实效性。
“我们还聚焦民生关切,提升司法救助力度与温度;深化多方协同,凝聚司法救助共识与合力。”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能介绍,五年来,四川法院向弱势、特殊群体及时足额发放司法救助金1.28亿元,帮助1.03万人摆脱生活困境。四川高院向资金不足中基层法院的涉诉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48.03万元,实现救助资金在上下级法院动态调整,有效提升基层救助力度。
张能表示,“十五五”时期,四川法院将树牢“如我求助”意识和“应救尽救”理念,持续拓宽资金来源,大力强化救助保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全面提升工作质效,切实深化衔接联动,推动司法救助深度融入社会保障体系,充分发挥“托底线”民生保障功能,奋力谱写全省法院司法救助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发布会上,四川高院发布了5件“十四五”时期全省法院司法救助工作典型案例。这批案例涵盖残疾人、未成年人等重点群体,集中体现了全省法院从“被动申请”向“主动关怀”的转变,生动诠释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四川法院深化司法救助改革、传递司法温度的有力实践。